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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市委办公厅、市政府办公厅通知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
    市委办公厅、市政府办公厅通知
    作者:中共青岛… 文章来源:goodlawyer.com论坛 更新时间:2008-5-22 字体:


     
     
    各区、市党委和人民政府,市委各部委,市直各单位,中央、省驻青各单位,驻青部队领导机关:
     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自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,现通知如下:
      一、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5月19日至21日期间,下半旗志哀,停止公共娱乐活动。
      二、5月19日14时28分起,全市人民默哀3分钟。届时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各级党政机关要认真组织工作人员集体默哀。乘坐交通工具出行的,有条件的要停下就地默哀,行进中的交通工具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默哀。
      三、要按照《国旗法》的规定进行下半旗志哀。下半旗时,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,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;降下时,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,然后再降下。
      四、接此通知后,请立即将有关要求落实到所有基层单位。

      

   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  
   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     
     

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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