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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劳动合同法中竞业限制得人员范围、地域、期限的约定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
    劳动合同法中竞业限制得人员范围、地域、期限的约定
    作者:公司并购 文章来源:goodlawyer.com论坛 更新时间:2008-6-2 字体:

           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、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。竞业限制的范围、地域、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,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。

     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,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,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,不得超过二年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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