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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道:想跳槽单位不放人怎么办,辞职后单位会不会来竞业限制,离职后用人单位索要高额违约金怎么办……春节之后是传统的跳槽旺季,春节前则是“暗流涌动”期。眼下,能否顺利离职、支付违约金等问题困扰着众多准备“动一动”的职场人。中华英才网人力资源专家近日接受记者专访,为职场人士答疑解惑。
辞职无须被批准
跳槽旺季来临前,有单位在不同场合暗示,不会随意批准某些员工辞职。
人力资源专家高瑞介绍说,1995年实施的《劳动法》和今年实施的新《劳动合同法》都规定,劳动者辞职,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。这种通知是单向的,无须经过单位的批准。只要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交了《辞职报告》,即使不能与单位达成离职协议,也可以在30天后合法离职。
违约金要有出处
汪小姐最近收到了一家著名公司的录用通知,邀请她去担任该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,职位和待遇都很优厚,但这家公司要求她一次签订5年的合同。而老东家此前放出“狠话”,称若提前离职,需要支付高额的违约金。
高瑞指出,《劳动法》中没有对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做明确的规定和限制。实践中,劳动者离职后,如果劳动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,劳动者要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。
而在新实施的《劳动合同法》中,对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进行了严格的规定,只有两种情况,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: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的,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,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;第二种情况,就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和保密事项方面有约定,而劳动者违反约定的,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。
对于违约金数额,也由不得用人单位随意确定。例如第一种情况,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。某单位花3万元对一个员工进行了培训,合同约定员工要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,那么员工每提前离职一年的违约金,就不能高于1万元。
竞业限制并非“一刀切”
汉口有一家培训机构,在与员工签订合同时,都有竞业限制条款,其中一条为:离开公司后三年内不得从事同类行业。该机构一员工有意在春节后跳槽,但担心“违约”。
专家介绍,对于保密事项和竟业限制,《劳动合同法》更是对其进行了一系列的限制和规定。首先是竟业限制的适用人群,是“高级管理人员、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”,对于一般员工,是不能使用该条款进行约束的。
而部分企业恰恰利用部分员工不懂法这一点“抹诈和”,实行“一刀切”,以限制人才正常流动。
据介绍,新法对竞业限制的期限也做了规定,就是“不得超过二年”;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这些限制并不是单方面的,单位也要为此履行其义务,就是要“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”。
白领观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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