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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北京股份合作制企业应具备的条件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
    北京股份合作制企业应具备的条件
    作者:唐建东律… 文章来源:goodlawyer.com论坛 更新时间:2008-5-30 字体:


    1 、投资主体必须是2 个(含2 个)以上;
    2 、注册资金要求:最低要求3 万元,特定的行业从相关规定;
    3 、最大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80% ,法人股股东出资比例不得超过49% (含)。
    4 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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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唐建东,上海信诚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
    地址:上海市延安西路1303号万众大厦8B。
    手机:13585796437 QQ:392108309
    电话:021-62116500  62111009转80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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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-mail:tangjd68@sina.com或tangjiandong@163.com

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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