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(一)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中资企业中方股权,将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,该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办理外汇登记,外国投资者应当办理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;
(二)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股权,原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登记变更,外国投资者办理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;
(三)外国投资者向境内企业增资,境内企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或外汇登记变更;
(四)外国投资者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,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,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,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,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登记;
(五)外国投资者境内新设外商投资企业,并通过该企业协议控制境内其他企业或某项资产的收益权、特许经营权,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登记。
上海市信诚律师事务所 张文凯律师 主要擅长:法律顾问、股权转让法律事务、股权纠纷、合同纠纷、民事纠纷、婚姻房产纠纷代理;经济犯罪案件辩护。 联系电话:13764118960 021-62111009-8015 E-Mail:62111009@163.com MSN:wenkai_zhang@hotmail.com QQ:6191536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