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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增设保密安防监控单项资质的通知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
    关于增设保密安防监控单项资质的通知
    作者:公司并购 文章来源:goodlawyer.com论坛 更新时间:2008-4-29 字体:


       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  www.cq.gov.cn        2007年06月21日   市保密局
    有关单位:

        根据国家保密局《关于增设涉密信息系统集成“保密安防监控”单项资质的通知》(国保函〔2006〕209号),重庆市保密局正按照整体部署开展该资质的审批受理相关工作,为扩大知悉范围,现将通知全文经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。

        重庆市国家保密局联系方式:
        联系处室:技术处
        联 系 人:罗中铭
        联系电话:63897462


    重庆市国家保密局     
    二○○七年六月二十日   

    国家保密局关于增设涉密信息系统集成“保密安防监控”单项资质的通知

  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保密局,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,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办公室,各人民团体保密委员会办公室:
        为加强涉密单位及涉密场所的安全保密管理,规范电子监控和出入控制系统的建设,经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,增设“保密安防监控”单项资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      一、凡在涉密单位及涉密场所从事电子监控和出入控制系统建设的单位,必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“保密安防监控”单项资质。
        二、取得“保密安防监控”单项资质的单位,可以从事涉密场所电子监控和出入控制系统的设计开发、工程实施和系统维护。
        三、“保密安防监控”单项资质的申报审批程序、条件、适用范围和管理要求等,按照《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》中单项资质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        四、“保密安防监控”单项资质自2007年1月1日起启用,启用前已签订有效合同的电子监控和出入控制系统建设项目,可履行至项目验收为止。

    国  家  保  密  局       
    2006年10月11日    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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